3周岁,在某种意义上是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传统“起点”。
但,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和生育政策调整,幼儿园的服务边界,正在向更低龄段延伸。
2019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,招收2至3岁的幼儿”;今年6月,国务院印发《教育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进一步部署“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,鼓励招收2—3岁幼儿”……
一系列政策出台,信号清晰而强烈:幼儿园在办好3—6岁学前教育的同时,需稳步拓展2—3岁普惠托育服务。
对幼儿园而言,这是发展机遇──一方面,可充分盘活现有场地、设施、管理等资源,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;另一方面,可回应“就近入托难、放心入托贵”等民生痛点,补齐婴幼儿照护服务短板。
也是挑战──一些园所,环境创设、课程设置、师资配备等,均亟须完成“适龄化改造”;一些地方,“送托难”与“招生难”的结构性供需矛盾并存,须妥善解决。
机遇与挑战交织之下,幼儿园推进托幼一体化、开设托班,已成趋势。在湖南,这一探索同样蹄疾步稳。当育人的“起点”前移,托幼一体化,如何从政策导向转化为幼儿园的有力实践?幼儿园办托班,又面临哪些现实难题,寻得了哪些解法?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。

供需摆荡中的托育之“困”
在湘西某人口大县,同一所公办幼儿园的三个园区,正在经历三种截然不同的托育境遇。
该园园长介绍,地处县城核心的一园,周边机关、医院、中小学校密集分布,托育需求极大,“开几个托班都不成问题,但场地有限,3—6岁幼儿的学位尚且紧张,腾不出一间活动室来增设托班”;位于县城交通便利地段的二园,设置了40个普惠托位,“常年招生即招满”;三园则开在城乡接合部,交通拥堵,通勤不便,“长期仅有三四名幼儿报名入托,无法正常开班,托位空置”。
“越靠近城中心,对托育的需求越旺盛,优质的普惠托位,供不应求;相反,在城郊、农村,又常出现托位大面积空置的情况。”据这位园长观察,当下普惠托位总量缺口客观存在,更棘手的是“送托难”与“招生难”并存的结构性供需错位。在她看来,这并非一园一地之困,而是发展托育需要解答的全局之问。
这一推断,并非毫无依据。
近年来,湖南围绕“减负、普惠、安全、就近”等原则,化解“托育难”。截至2025年年底,全省托位数已达30.2万个,超额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每千人口托位数4.5个的目标。不过,托位供给只是起点,对婴幼儿家庭而言,真正的普惠托育,要落实在“托得到、托得起、托得好”的现实体验上。
据公开报道,2026年湖南省两会前,省政协委员毛雅茜,对一市州的托育情况展开调研。她发现,该市州总托位数达1.25万个,每千人口托位数4.65个,但普惠托位仅占约半数,部分机构位置偏远、质量不高,导致整体托位使用率偏低,与公办托育机构“一位难求”形成鲜明对比。“不能只看托位数量,更要看服务质量与分布结构。”毛雅茜表示。
这已成为普遍共识──办好普惠托育,不只是一味加码投资建设托位,更需要的是,兼顾供需两端的动态平衡,应对学龄人口的“排浪式”变化,以及空间分布不均匀。用一个比喻加以阐释:托位的供给与需求,好比天平的两端,其中一端发生摆动,原有平衡就有可能被打破,托育服务的质量也会随之打折扣。
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,在需求端,普惠托育服务正面临“叫好不叫座”的尴尬,婴幼儿家庭“不愿托、不敢托”现象普遍。
常德市鼎城区实验幼儿园,在2023年秋季试水托育,原计划开设3个托班,提供45个托位,最终却“只招到7名幼儿”。园长李小兰,梳理了家长对托育持观望态度的三重考量:一是托班的保教费普遍比小中大班高;二是家中祖辈普遍认为居家看护即可,送托的意愿不强烈;三是有的家长担心低龄幼儿表达能力有限,托育机构照护不到位。
尽管起步遇冷,李小兰仍看好托育的发展前景:“托幼一体化是发展的必然方向。随着科学育儿理念的深入,家长对托育的认知和接受度将逐步提高。”她带着教师团队自费赴上海、南京跟岗学习,引入专业的托育课程体系,对照护细节、课程设计展开自主打磨。随着好口碑在家长间口口相传、持续发酵,如今该园托育生源基本稳定在18人左右。
实际上,供需错位的矛盾,不分地域,也不分公办民办的办园属性,而是贯穿于起步、运营等各个阶段。
郴州市苏仙区一家民办幼儿园,由婴幼儿成长训练中心转设而来,针对0—3岁婴幼儿特点专门研发了适龄课程,已有20余年的办托经验。早在2021年,该园便敏锐地嗅到发展托育的政策先机,完成了托育备案,开设了3个托班。
“往年托班总幼儿稳定在40余人,近两年,生源有所下滑,在托幼儿仅20余人。”该园负责人坦言,民办园办托,很难实现盈利,更多是为与家长建立连接,为本园小班储备生源,“幼儿园周边一千米内还有4所幼儿园,出生人口走低、公办园招生放开,诸多因素叠加,对民办园办托带来了不小冲击。”
如何校准这架失衡的天平?湖南正在靶向破题。
一手抓托位扩容提质。
2024年,将普惠托育“护蕾行动”纳入全省重点民生项目,将每人每月100元的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纳入各级财政预算,配套出台《湖南省2024年普惠性托位建设补助方案》《湖南省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办法》等,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给予每学位3000元的托位建设补贴和每孩每月100元的生均补助,推动一批幼儿园完成托育空间、设施的标准化升级。
2025年,接续印发《关于做好幼儿园托班开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湖南省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》等,进一步厘清幼儿园托班开设标准与部门管理权责。
另一手抓送托纾困减负。
2025年,启动首批育儿补贴发放工作,发放资金约40.03亿元,惠及婴幼儿约124.6万人。同年年底,出台《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,从收费管理、收费标准、收费行为等五个方面作出系统规范,减轻家庭托育支出压力,提升托育服务可及性。
与此同时,长沙、常德等部分市州积极探索,面向0—3周岁婴幼儿家庭推出托育消费券。该券可直接冲抵托育费,为有需求的家庭送去了实实在在的支持。

幼儿园如何“适得其所”
家住长沙市望城区的乔女士,权衡再三,还是决定送刚满两岁的女儿入托。
平日里,她的女儿多由祖辈照料。但她渐渐发现,祖辈带娃更多是“看着”——按时喂饭,准时哄睡,不出安全事故,至于女儿需要什么,很少被真正“看见”。
“但孩子那么小,提早入园,能适应吗?”带着顾虑,乔女士实地走访了周边两家托育机构。除了对比通勤距离、收费标准之外,她还综合考量了环境、师资等因素。最后选定了离家400米的公办幼儿园,每月付费1880元。
“入园第一周,孩子经历了短暂的分离焦虑,不过很快适应集体生活,养成了自主进食、入睡等习惯,语言表达也更流利了。”乔女士说,“这比仅保障温饱的祖辈居家看护模式更好。”
乔女士的选择,映射出众多双职工、多孩家庭的朴素愿望──就近托、实惠托、放心托。
现实摆在眼前,幼儿园托班,要承接住这份炽热的民生期待,并不容易。
“发展普惠托育,不是一所幼儿园简单的‘小班下延’和‘托班扩招’,而是对湖南学前教育体系专业性、公平性、系统性的全方位考验。”常德市第一幼儿园园长谈珊说。
2024年,谈珊首次以人大代表身份履职时,提交了《关于做好普惠性托育 提升生育率的建议》。她的建议中特别写到一点:根据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托育机构对场地、装饰装修、设施设备具有严格的标准及要求,且需要配置综合管理、保育照护、卫生保健、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……
这些,是幼儿园开设托班缺乏的硬性条件。这也意味着,每一所即将涉足托育的幼儿园,必须完成一场全面的“适龄化改造”。
改造,从环境创设开始。
2—3岁幼儿较之3—6岁幼儿,一般自理能力弱,感官更敏锐,对陪伴的依赖度更高。这决定了,托班环境创设应当遵循低矮、圆角、柔软、安全的总体原则。具体来说,比如,洗手台要下调高度,适配2—3岁幼儿的身高,方便其独立洗手;玩教具方面,要抓住发展的“敏感期”,多配置生活操作类、感官体验类材料……
知易行难。一位园长透露,其所在园所场地狭小,格局也已固化,花费了近50万元,“螺蛳壳里做道场”,才将一间闲置的功能室改造为托班的活动室,基本满足托班幼儿的需求。
“托班场地改造,不能一劳永逸。”溆浦县幼儿园园长田华桂说,“带托班,教师需根据幼儿的真实表现,动态优化环境布局与玩教具投放,让环境跟着幼儿的发展需求同步迭代。”
再者,师资也要适配。
据记者了解,受教师编制数量限制,幼儿园办托,常规的做法是,将3—6岁幼儿教师“下沉”至托班。问题是,2—3岁幼儿需要更高频次的回应性照护,而没有0—3岁照护专业能力和实操经验的教师,只能边做边学,常常有心无力。
怎么办?
作为郴州市首家开设托班的市直公办园,湘南幼专附属幼儿园,在师资建设上进行了系统性探索。
先是鼓励教师主动学习,已有36人次取得育婴员、保育师、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托育资质,不少老师手握两证甚至三证。同时,依托湘南幼专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,每年吸纳一名优秀顶岗实习生,作为托班“两教一保”之外的“第四位教师”,参与保育教育、活动组织等,让高校专业知识与一线实践经验相互补充。
“托育经验也不能因老师的调动而流失。”该园副园长方佳林介绍,园所摸索出一套师资轮转机制,两名带班老师中,一人随托班幼儿升入小班,用熟悉的陪伴消解孩子面对新环境的陌生感;另一人留守托班,把积累下来的喂养、安抚等经验,“原汁原味”传递给下一届托班教师。
“此外,课程适配性,往往是幼儿园办托最容易忽略的。”某位园长认为。
办托之初,一次日常督导巡查,她捕捉到了这一隐形的痛点。托班里,有教师直接套用中小班进餐模式,要求幼儿自主取餐。但托班幼儿动作控制能力尚弱,现场很快失控。“有的孩子原地不动,有的孩子挤作一团,汤碗险些打翻在地……”
当天,该团队复盘,调整课程实施方式,将托班进餐环节重新拆解:教师提前分餐、引导就座;过程中巡回协助进食有困难的幼儿;餐后循序渐进引导幼儿简单地归置碗盘、擦拭桌面。这样的方式,既符合托班幼儿当下的发展水平,也保留了他们自主尝试的空间。
“托班课程不能‘小班化’。”她总结经验道,2—3岁是幼儿感官探索、动作发展、语言互动、社会交往等的“敏感期”,幼儿园托班应基于幼儿真实的生活需求与即时反应去生成课程,贴着幼儿当下的发展状态走。

须拆除托育发展的“围墙”
发展普惠托育,从来不只是幼儿园的“内部改造”。现实中,或多或少存在着有形或无形的“围墙”,等待被一一拆除。
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的思考是,着力打破家园之间无形的“围墙”,把信任建立在幼儿走进托班之前。
近年来,该园先行一步,开启托班办学实践。“立足2—6岁幼儿成长的连续性、阶段性与整体性,我们探索出了管理、环境、师资、课程四个一体化的实施路径。”院长侯俪说,关键一步是,坚持“孩子入园前,教师先家访,家长先入校”。
“教师先家访”很好理解。开班前夕,托班老师挨家挨户上门,不为登记,而是蹲下来看真实的养育现场:谁在带娃?吃饭、睡觉有什么习惯?……面对面的交流与观察,让教师提前读懂每个孩子的需求。
“家长先入校”则分为两步:先是在“全院家长学校”上,系统讲解办托理念、一日作息,用图片、短视频还原幼儿入托的真实生活;再分班开体验式家长会。
何谓体验式家长会?一起来看看。
在建构区,两名幼儿同时攥住一块积木,互不相让。一番拉扯过后,一人占据了上风,另一人“哇”地哭出声来……
其实,这一画面中的两名幼儿均由教师扮演。教师通过“情景小剧场”,还原托班常见的“名场面”,如抢玩具、推搡、咬人、大哭,接着向家长抛出问题:“为什么会出现这类行为?”“如何理性看待集体生活中的磕碰?”在沉浸式的观察和集体讨论中,家长慢慢读懂了低龄幼儿的社交特点。等孩子真正入托,遇到此类摩擦,家园之间少了剑拔弩张,多了心照不宣。
既有完备的办托体系,又有家园互信的加持,该园的托位常年供不应求,甚至有家庭跨片区租房陪同入托。
另一堵横亘在普惠托育面前的“围墙”,则是医育结合的壁垒。
早上7点40分,国防科技大学一号园区幼儿园的托班活动室陆续热闹起来:铺着防滑软垫的地面上,一双双小脚丫踩出嗒嗒的声响;低矮的洗手台前,小动物造型的水龙头正吐着水花,一双双小手搓出细密的泡泡。
该园园长于红告诉记者,园所自2024年9月正式招收2—3岁的幼儿,托班规模从最初2个逐步拓展到4个,主要面向军人家庭,免收保教费。“我园获得学校党委专项拨款用于托班建设,专门设定服务时段,无缝匹配部队作息,把托育作为稳军心、聚合力、促战斗力的后方工程强力推进。”
两年办托的实践,让园方认识到,2—3岁是幼儿成长的黄金窗口期,部分孩子存在食物过敏、发育迟缓、感统失调等特殊发展状况,亟须做到早识别、早干预。但幼儿园教师缺少医学专业背景,也没有对应的干预资质,面对这类特殊需求的孩子,常常无能为力。
“我们迫切期盼医育结合模式加快落地。”眼下,该园已与湖南省儿童医院、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订医育结合协议;联合湖南省妇幼保健院、开福区卫生健康局等,建立医育融合协作机制,开展“五健”主题健康筛查与家庭科普,让医学专业力量真正走进保育现场,努力拆掉这一堵“围墙”。
常德市第一幼儿园,也在积极探索医育结合实践。该园联动邻近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保健科早教组,开展沉浸式入园亲子体验活动,通过户外游戏、创意手工等“大带小”混龄陪伴形式,将儿童发育观察、行为引导、身心养护等专业服务融入游园场景,以专业医疗赋能幼儿健康成长。

托育模式创新同样需要打破“围墙”。
在长沙市开福区精英路社区,就坐落着一所别具特色的普惠托育园。它“嵌”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里,采用公建民营的形式,努力满足周边居民安全可靠、价位可控、位置可及的诉求。
这也是当前托育发展的方向之一——嵌入式托育,依托社区公共空间植入托育功能,可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计时托、临时托等多元照护服务。该模式通常以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市场协同的方式运行,兼具公益属性与市场化特征,有效拓展了普惠托育的服务半径。
但“嵌”进社区,也不是找一处场所那么简单,还须——
打破权责边界的围墙,厘清政府、社区、运营机构三方职责,政府做好政策引导与补贴保障,社区做好属地监督,运营机构守住保教质量底线,避免出现重建设、轻运营,建好场地却难以持续运行的困境。
推倒大众认知的围墙,让更多家庭知晓家门口的托育服务,消解家长对于社区小型托点安全、照护质量的顾虑。
…………
普惠托育的每一堵“围墙”背后,都是一道真实的民生考题。拆掉它们,不是单靠某一所园所、某一个部门孤军奋战,而是需要教育、卫健、财政、社区多方同向发力。
当最后一堵无形的墙被拆除,“幼有优育”才能真正从文件里的热词,变成千家万户门口可触可感的日常。到那时,“托得到、托得起、托得好”成为现实。有更多的幼儿能够站上育人的“起点”,在就近、普惠、优质的照护之下,迈好人生最初的成长之路。
责编:龚若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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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《湖南教育》